未按时发放工资?不签订劳动合同?不计算加班费?职工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该怎么办?孝昌县“人社 工会”裁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化解劳动争议的纽带作用,最大限度、最快速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2023年4月,江某到孝昌某家居公司上班,入职后,公司未在约定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交给江某,亦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。8月,因工厂赶工,江某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,主动帮忙将另外一名请假职工的任务完成了,随后发现自己帮忙的工作未计入自己工作量,并与主管发生争吵。之后,江某拒绝了调整为夜班的工作安排,公司要江某主动签写辞工书,遭到江某拒绝。双方发生肢体矛盾后,姜某选择报警。江某认为家居公司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,遂向县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,提出公司未返还劳动合同,视为未签订合同;未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,申请裁决公司支付双倍薪资共计约 40000元,补缴或补发五险一金公司应缴部分共计约5200元。案件受理后,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,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仲裁委将该案委托给孝昌县“人社 工会”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开展调解。
调解室仔细查看案卷,迅速组织调解员研判分析,通过与江某和家居公司联系沟通,摸清了案件基本情况,调解员认为案件纠纷事实清楚,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调解空间很大。调解员前往家居公司进一步核实,确认家居公司与申请人江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,由公司保存,经沟通,公司同意给予申请人社保补偿。为促进调解顺利进行,调解员组织江某到其所在乡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面对面进行沟通。最终,在调解员的努力下,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,家居公司在签订和解协议当天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江某两个月工资、社保补偿等共计5000元。
孝昌县“人社 工会”裁调对接工作室自8月份挂牌成立以来,积极探索构建“人社 工会”劳动争议四级裁调工作体系,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6件。(孝昌县总工会刘宏建)